两病救助主要包括 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救助政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认定标准
高血压诊断认定标准:两次及以上在非同日静息状态下测得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
报销标准
普通患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300元、糖尿病600元。若同时享受两种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医保扶贫对象患者:门诊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80%,剩余自付合规费用由医疗救助按70%的比例进行报销,未达到80%的不足部分由政府兜底补齐。
困难群体:在办理“两病”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后,报销范围为使用制定范围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支付标准为100%的政策报销。
用药待遇
未达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待遇,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降压药、降糖药可报销70%,无起付线,一年能报销300元,两种病都有的可以叠加享受待遇,即600元,糖尿病患者如果使用胰岛素还能再加300元,即900元。
住院待遇:
住院两病患者直接享受住院政策的医保报销。
其他保障
困难群体在办理“两病”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后,还可以享受三重保障,包括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待遇以及医疗救助。
建议:
患者应积极参与“两病”的认定和报销,充分利用医保政策,降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困难群体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确保能够享受到全部的医疗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