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合同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
直接送达
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不在,可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录音或录制视频,以保留证据。
邮寄送达
通过邮局以EMS专递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公司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作为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
留置送达
若直接送达没有人接收,可以请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或辖区派出所民警陪同将信件内容塞入对方当事人家中,并请社区、民警签字佐证以送达。
公告送达
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发布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建议
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优先选择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以确保送达的有效性和证据的完整性。
保留证据:无论采取哪种送达方式,都应保留相关的书面说明、录音、录像或邮寄凭证等证据,以备后续争议使用。
注意时效:在公告送达时,应确保公告的发布符合法律规定的时效要求,以免影响送达的法律效力。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有效地解聘合同并确保送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