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诉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铁道、商务、民航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这些部门各自负责不同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以确保其公平、公正、公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来受理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洪湖)。通过各自的手机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者手机直接扫描电子交易平台交易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二维码,可以在线提起投诉。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监督平台、 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 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投诉。这些平台提供线上投诉渠道。
线下投诉渠道。投诉人可到指定地点现场投诉,也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投诉。
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招投标活动违法一般可以到这些部门进行举报。
当地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人可以向当地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在投诉之前应先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质疑。
监察机关。受害人或知情人士可以向相应的监察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监察机关是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的机构。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投诉内容选择合适的投诉渠道,以确保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