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朋友的名义贷款是不合法的,并且存在严重风险。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
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此,申请贷款应当以申请人自己的名义,提交与申请人自己相关的材料申请。如果使用朋友的身份证申请贷款,需要提供朋友的以下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证明: 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贷款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然而,即使提供了这些资料,使用他人名义贷款仍然存在以下风险:
信用风险: 如果朋友无法按时还款,银行会追究名义借款人的信用责任,可能导致名义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受损; 使用他人名义贷款可能涉嫌诈骗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贷款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朋友之间的信任和关系。 综上所述, 不建议使用朋友的名义贷款法律风险:
人际关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