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以下收费属于业主:
利用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包括电梯广告费、公共场地广告费、公共外墙广告费等。
停车位收入,包括露天停车位及不属于开发商产权的地下车库通过出租或出售停车位获得的收益。
公共配套活动场地经营收入,例如小区会所、游泳池、运动场地等经营收入。
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包括通信运营商入场费、通信基站占地费、屋顶信号接收占地费等。
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或残值。
物业管理用房等经营收入。
这些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并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