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的书写规范如下:
标题
标题写在正上方中间位置,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常见的写法是使用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正文则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写。
正文
正文一般从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
需要写明以下主要内容:
缴款人名称
交款原因
交款形式(如现金、支票等)
如果收到支票,需注明支票号码,以便日后核对和避免退票。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名称姓名,并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如果是公司收款,一般还需要加盖公章。
如果是由经手人收款,需在姓名前加上“经手人:”字样;若是代收,则需加上“代收人:”字样。
数字金额写法
大写第一位前面的空格里画个园里面画个叉,后面的零要补全。
小写要紧贴人民币符号¥,小数点后写全两位数,使用千位分隔符,每个逗号隔3位。
其他注意事项
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
账户名称和开户银行信息(如需要)。
通过遵循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收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