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一百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征收率为5%
年应纳税所得额一百至三百万元的部分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征收率为10%
具体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应纳税所得额 × 25%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年应纳税所得额 × 5%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
100万元部分: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应纳税所得额 × 25%
100-300万元部分: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应纳税所得额 - 100万元) × 50%
总应纳税所得额 = 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 + 100-3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 总应纳税所得额 × 20%
示例
年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
100万元部分:应纳税所得额 = 120万元 × 25% = 30万元
100-300万元部分:应纳税所得额 = (120万元 - 100万元) × 50% = 10万元
总应纳税所得额 = 30万元 + 10万元 = 4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 40万元 × 20% = 8万元
注意事项
以上计算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且需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具体指标需按照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建议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仔细核对相关数据和政策,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