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式支出是指 国家为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税法中对正常的税制结构有目的有意识地规定一些背离条款,造成对一些特定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税收优惠。这种税收优惠可以是税收减免、纳税扣除、税收豁免、税收抵免、延期纳税、优惠税率、加速折旧等多种形式。税式支出的目的是通过给予特定类型的活动或纳税人以各种税收优惠待遇,把本属于政府财政的一部分收入让渡给纳税人,从而起到税收激励或税收照顾的作用。
税式支出的特征包括:
虚拟性:
税式支出虽名为支出,但无论在财政部门的账面上还是在纳税人的账面上,都不存在资金上收下拨的过程。它基于经济效果的分析,税收优惠对国家和对纳税人而言,其效果同将税款先收上来再加以返还,和先纳税再接受财政补贴一样。
对照性:
每项税式支出都取决于税收收入的构成状况。
特定性:
税式支出具有明确的目的且针对特定的政策目标,享受对象也是符合特定目标的特别纳税人。
不确定性:
税式支出的财政效益具有不确定性,其财政效益发生在日常的税收活动中,在实施某项税收优惠时,数额并不能明确规定。
税式支出与财政补贴性支出类似,都是政府为实现既定政策目标,增强对某些经济行为的宏观调控,以减少收入为代价的间接支出。其主要形式包括起征点、税收扣除、税额减免、优惠退税、优惠税率、盈亏互抵、税收抵免、税收饶让、税收递延和加速折旧等。
通过税式支出,政府可以在不直接增加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