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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法院证明怎么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7:16:33    

法院证明书的写作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通常为“法院证明书”。

编号:

法院根据内部规定对证明书进行的编号。

法院信息:

包括法院名称和文书的编号。

当事人信息:

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个人信息,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证明内容:

明确指出证明的对象,即某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法律文书的生效情况。具体应写明文书的编号、当事人及案由,并明确该文书已于某年某月某日生效。

特此证明:

用于强调证明的有效性。

日期与印章:

在证明书的右下角,注明出具证明书的日期,并加盖法院印章。

```

法院证明书

编号:[具体编号]

本院于[判决/裁定/调解书作出日期]作出的[文书名称](编号:[具体编号])已于[生效日期]生效。

特此证明。

[法院名称]

[出具证明书的日期]

[法院印章]

```

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的信息,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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