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款的收款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项目立项与资金安排
专项债项目在启动前需经过立项审批程序,建设单位需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安排专项债券资金。
工程款项支付申请
施工单位在完成一定阶段的建设任务后,根据合同约定向项目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合同、工程进度报告、质量验收报告等必要文件。
工程款审核与支付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支付申请后,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或专项债券管理部门将资金拨付至施工单位的专用账户。
付款方式
政府工程付款方式一般采用月计量支付形式,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85%支付,直至合同价的80%-85%。
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
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一般为24个月)后支付。
收款流程
施工单位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提交收款申请。
业主审核并支付款项。
收款方式包括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或按进度收款等。
风险管理与应对措施
加强合同管理,明确付款条款和条件。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收款问题。
其他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需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
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部位及项目和相关工程量,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并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
建议: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