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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1:05:23    

员工主动辞职时,工资的结算方式主要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具体如下:

工资结算方式

员工主动辞职后,公司应按照 实际出勤天数和双方事先约定的薪资计算方法来进行薪酬结算。

月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 = 月平均工资 - 月平均工资 ÷ 应出勤天数 × (应出勤天数 - 实际出勤天数),或者是实际出勤天数 ÷ 应出勤天数 × 月平均工资。

日工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 = 月薪 ÷ 21.75 × 月计薪天数 × (出勤天数占比)。

一次性付清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经济损失赔偿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员工追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照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工资发放时间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离职前一个月提交申请并进行工作交接后才可以离职。

离职本月的工资结算时间通常在离职手续办完后进行,具体时间可能因公司规定而异,但应在离职后十五日内结清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综上所述,员工主动辞职时,公司应依据实际出勤天数和约定薪资计算方法进行工资结算,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若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依法追偿,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工资的2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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