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共同财产是指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各项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投资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包括经营利润、股息、红利、租金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所获得的财产收益。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期间因继承或赠予所获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包括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车辆、家具、家电等财产,以及婚姻期间双方共同获得的其他财产收益。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优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协商未能解决共同财产分割的分歧,法院将依法介入并作出判决,特别注重维护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