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的征收根据持有股票的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以下是具体的征收规则:
持股超过1年: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1个月至1年:
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个月以内: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策,沪、深市场A股分红派息手续费实施减半收取,即按照派发现金总额的0.5‰收取,超过150万元的部分免收。
请注意,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