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的监管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国家能源管理机构:
通常由国家能源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能源行业,包括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营。
国家电力监管机构:
负责监督电力行业的运行和规范,确保发电厂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环境保护部门:
负责监督发电厂的环境影响和排放,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负责对发电厂的建设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国资委:
管理国有电厂。
省能监办:
普通自备电站由所属企业管理,部分在电网公司管理。
地方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是各地的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价格主管部门: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对电价实施监管。
综上所述,电厂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其中国家电力监管机构是主要的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电力监管规章、规则,并监管电力市场的运行和电力企业的行为。同时,其他相关部门如环境保护部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也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