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的工资发放主要 由财政局或学校发放,具体发放方式如下:
财政局发放
在编教师的工资是由财政局发放的。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工资由国家直接拨款给教育局,然后由教育局直接发放给每一位有编制的教师,通常是通过工资卡进行发放。
学校发放
非在编教师(如临聘人员或合同工)的工资则是由学校自行发放的。
此外,教师的工资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
财政工资:这是国家直接拨款给教育局,再由教育局发放给教师的工资部分。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日常教学行为和工作积极性进行评定,由所在学校发放。
奖金:这部分工资因学校而异,有的学校会发放,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
综上所述,在编教师的工资主要是由财政局发放,而学校则负责发放非在编教师的工资以及部分在编教师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建议在编教师明确自己的工资发放渠道,以便于准确无误地接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