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需要索要的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用于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劳动者不再是该用人单位的员工。
离职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
退工单
退工单是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填写的一式三联退工通知单。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7日内邮寄或直接送达被退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第三联交被退职工本人。
退工单上的退工日期应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实际日期,落款日期为办理退工手续日期。
身份证明
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失业登记证明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社保关系转移证明
办理社保关系缴费主体的变更或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需要提供离职证明,以确保手续办理的准确性和社保缴纳记录的连贯性。
公积金转移证明
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等手续时,也需要凭借离职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若与原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离职证明可作为劳动者曾在该公司工作过的有力证据,与其他证据相互配合,维护自身权益。
建议离职者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务必向用人单位索要上述证明文件,以便顺利办理相关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