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排灌用电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具体如下:
电力部门
供电企业负责综合配电变压器的运行和管理,提供农业排灌用电。
电力排灌站的运营和技术指导由电力部门负责。
水利部门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田排涝、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运行和管理。
水利局或农业机械局(现已合并到农业局)负责电力排灌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农业部门
农业局或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生产用电的管理,包括排灌用电。
农业用电的范围包括农业灌溉及水利设施的操作用电。
政府及相关部门
地方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事业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负责农村排灌用电的管理,具体由国家电网公司等企业或政府机构管辖。
价格主管部门
物价局负责电费的管理和定价。
综上所述,农业排灌用电的管理涉及电力、水利、农业、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划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