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指 农民个体基于其在集体中的地位而对集体所有财产的收益提出的分配请求。简而言之,集体收益分配权就是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享有请求分配集体财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仅代表着可以获取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经济利益),也代表成员权益(身份利益),因而既有人身性也有财产性。
具体来说,集体收益分配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请求权:
农民作为集体成员,有权要求分配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
成员身份的利益:
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仅涉及经济利益,还包括农民作为集体成员的身份利益。
财产权利:
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应当享有的财产权利,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
土地流转中的收益权: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结束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土地利用所得进行分配。
集体企业收益的分配权:
集体收益分配权还涵盖集体企业利用集体资源获得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的基本权利,但由于法律法规对如何处理分配纠纷的规定不尽明确,该权利的行使有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综上所述,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收益的分配请求权,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