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被别人撞伤后,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费用包括:
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化验费、药费等。
误工费:
根据您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您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
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伤害导致严重精神痛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建议首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请确保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收据、收入证明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