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督察主管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经济鉴证职能
对公司各管理部门和分公司(办事处)的营运机构进行审查和公证,确保其按照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政策开展工作,并在行业竞争中改进和完善管理和营运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经济监督职能
监督各项管理和营运指标的预算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收入和支出的情况;
监督经济效益;
监督财产物资管理;
监督货币资金的使用;
监督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督经济活动的合法性。
内部监察和审计
协助部门建立健全公司廉正监察体系;
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违规违纪及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和分析相关证据,完成内部调查报告;
对重大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通报,对员工进行廉洁教育培训;
对公司各个经营管理环节进行监督审查,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接受和处理相关举报;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和内部财务审计
拟订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和督察审计工作制度;
负责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组织、指导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督促检查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对税务总局特派办督察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综上所述,经济督察主管的职责涵盖了经济鉴证、经济监督、内部监察和审计以及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和内部财务审计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组织或企业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