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交纳住房公积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个人自行全额缴存
适用于温州市区户籍(不含瓯海和龙湾)的自由职业者。
需提供材料:户口本、身份证、近一年的社会养老保险正常缴纳证明(经社保盖章)、从业资格证书、银联卡。
月缴存额参照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
一次性预缴至次年6月份,次年7月再续缴下一年住房公积金。
单位缴存
由企业、公司等用人单位办理。
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或设立文件、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缴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新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清册》。
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缴存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近一年的社会养老保险正常缴纳证明、法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的银行储蓄卡(温州地区内)、《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新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清册》。
个人开户
流程:银行网点初审岗。
具体操作步骤需咨询当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
线上办理
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支付宝(市民中心)或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搜索“住房公积金”进入页面,点击相关选项进行办理。
贷款职工自愿缴存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个人自愿缴存职工,应按7556元作为缴存基数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本人银行卡到公积金分支机构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建议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缴存方式,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