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防卫,也称为“过早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这种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 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正当防卫是指在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而事前防卫则是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之前就进行防卫,这种行为没有面临直接的不法威胁,因此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事前防卫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并且这些后果构成了犯罪,那么实施防卫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与假想防卫不同,假想防卫是在没有实际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基于错误认识而实施的防卫行为,虽然可能造成无辜人的损害,但其法律性质和处罚与事前防卫有所不同。
因此,对于事前防卫行为,应当谨慎对待,避免因误解或误判而实施不必要的伤害行为。在面临潜在的不法侵害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提前进行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