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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调整项目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00:02    

纳税调整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这些支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产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救济基金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计提的公益、救济基金等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费用

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等,这些费用可以按规定进行扣除。

弥补亏损

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逐年延续弥补。

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等。

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免税项目

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国债的利息收入等。

其他需要单独核算并向税务机关报备的支出

如某些特定的支出项目需要单独核算并报备,才能进行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这些费用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捐赠支出

直接向受赠单位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而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预提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

预提的费用如实际未发生,需要全部调增;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的需要调增。

其他调整项目

包括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

这些纳税调整项目旨在确保企业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的一致性,并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和会计制度,对上述项目进行适当的调整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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