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单位章的盖章位置主要 根据收据的联次和类型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盖章位置要求:
第一联存根:
通常不需要盖章,存根联作为留存凭证。
第二联收款单位记账凭据:
这一联需要加盖印章,作为单位收款凭证,并且通常需要连同对方付款回单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第三联付款单位付款凭据:
如果是收对方单位的往来款,需要给付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并在这一联上加盖印章。
印章类型:
收据上可以盖财务章或单位公章,如果收的是现金,还可以盖“现金收讫”章。但收据上不能盖“发票专用章”。
盖章位置:
如果收据上没有注明盖章位置,一般可以加盖在右下角或左下角。
总结来说,收据单位章的盖章位置主要是在第二联收款单位记账凭据和第三联付款单位付款凭据上,具体位置可以是右下角或左下角,具体盖章位置应遵循收据上的注明或当地的法律规定、机构要求、商业惯例和支付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