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作废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未参加年审
导游证需要每年参加所辖地区旅游局的年审,年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个小时。如果未通过年审,导游证将被视为作废。
如果导游出国且未参加当年年审,其导游证也会作废。
未换发IC卡
导游资格证如果三年内未申请换发IC卡,则自动作废。
如果已经换发IC卡但在三年之内没有参加年审,导游证也会自动作废。
未及时申请换发
导游证有效期届满后,如果未及时申请换发新的导游证,导游证将作废。
主动注销
导游可以因特定原因主动申请注销导游证,例如与旅行社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在旅游行业组织取消注册后超过3个月未与其他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未在其他旅游行业组织注册。
被撤销或吊销
导游证可能因不具备申请资格、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违反规定等行为被旅游主管部门撤销或吊销。
遗失或损坏
如果导游证遗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并在指定媒体上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
违规操作
导游如果因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其导游证将被吊销。
建议
导游应每年按时参加年审,确保导游证的有效性。
导游在更换工作单位或注册地时,应及时办理导游证的变更和换发手续。
导游应妥善保管导游证,避免遗失或损坏,并在需要时及时申请补办。
导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导致导游证被撤销或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