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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骗社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15:32    

社保骗保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社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隐匿、侵占、挪用社保基金;

违规审核社保申报材料,办理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资格认证等;

伪造缴费记录、享受社保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社保数据。

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的欺诈骗保行为

虚构社保参保条件、违规补缴;

伪造有关材料,骗取社保基金;

组织或协助他人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违规申领社保待遇;

丧失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亲属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保待遇。

社保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病历、处方、诊断证明等资料骗取社保基金;

协助他人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社保参保补缴资格,违规申领社保待遇。

社保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违规进行工伤认定、办理提前退休;

违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伪造或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保待遇记录等社保数据。

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伪造证件,为自己或帮助他人非法获取养老保险金;

重复领取养老保险福利;

提前退休,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冒领养老金,故意隐瞒领取人已故或在押服刑等信息;

虚假医疗票据、过度医疗、乱收费、虚假事故认定骗取工伤保险基金;

隐瞒就业状态、伪造失业证件、虚假材料骗取失业保险基金;

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盗刷医保卡;

重复报销医疗费用;

超量购买药品后转卖;

冒冲他人就医、购药;

社保挂靠代缴。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还严重损害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对于骗保行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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