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休证明的开具步骤如下:
寻找合适的医生
前往医院,找到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
申请建休证明
向医生详细阐述自己的病情及不适感受,医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建休证明。
记录与核对
医生在病历和门诊登记表上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以备后续核对。
加盖公章
建休证明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才有效。
内容填写
建休证明上应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住院日期、出院日期、单位地址、诊断、治疗方法及建议休息天数。
提交材料
出院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书等)找主管医生开具建休证明。
注意事项
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建休证明,并且在病历和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医院建休证明的开具。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