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审计包括以下内容:
财务审计:
对财务报表及其内容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预算执行审计:
对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审计,包括收入预算执行和支出预算执行,确保预算资金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防止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问题。
管理审计:
分析单位的管理情况,包括预算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编制方法、预算调整、经济责任制等相关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
预算编制合法性审计:
检查预算编制的依据、内容、方法、程序等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
预算编制客观性审计:
审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的客观性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包括项目立项方面的各种文件和决策记录。
预算编制准确性审计:
检查基本支出预算数据计算的基础和标准是否正确,项目支出预算确定的规模和保障标准是否科学合理。
预算编制衔接性审计:
检查预算编制是否衔接合理,是否遵循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是否符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
工程预算审计:
对工程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预算合理、准确,并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包括预算编制依据的审查、预算编制方法的审查、预算编制过程的审查、预算的合理性评估和预算的可行性评估。
建设项目预算审计:
审查工程量的计算和预算单位套用定额是否正确,审查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审核预算中计列的计划利润和税费是否按规定基数和比例计算,审查安装设备种类、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
财政预算审计:
对财政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计。
预算编制和批复情况审计:
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和科学,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
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查结转结余资金的真实性、是否按规定纳入年度预算、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审计:
审查非税收入征收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审查国有资产取得渠道是否正确合法,国有资产的账面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对外出租、出借、处置是否经过批准和授权,处置收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审计:
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审计:
审查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追加预算情况是否真实、合理,预算批复情况是否足额完整。
部门预算拨款收入和预算资金拨付情况审计:
审查拨款收入的取得是否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预算资金拨付是否严格按照预算级次拨付,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拨款、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等问题。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预算审计的框架,旨在确保预算的编制、执行、管理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