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理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双方的户口证明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意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
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财产状况材料等。
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立案审查,并安排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
所有离婚案件都必须经过诉前调解。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和解,法院将出具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调解不成功,案件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
开庭程序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步骤。
在庭审中,双方需要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举证和辩论。
等待判决
法院在庭审结束后,通常会在一段时间内出具判决书。
如果是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被解除。
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注意事项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注意不能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除非有重大过错。
诉讼过程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
外地人在上海办理离婚
诉讼离婚
外地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在上海办理离婚,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连续在上海居住满一年,并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如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租赁合同和居住证等)。
诉讼离婚需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回到各自户口所在地办理,无法在上海直接办理协议离婚。
总结
在上海办理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循法院的诉讼程序。对于外地人来说,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在上海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