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资产评估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方法:
出资比例法
股东入股的资产一般按照股东实际的出资比例来计算。当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利或优先出资,则不适用此方法。
净资产法
评估净资产时,可以采用基础价格法(总资产评估值减去总负债评估值)和整体资产评估法(如收益现值法,根据最近3-5年的损益表预测若干年后的收入、成本费用、净现金流量,求现值和)。评估结果采用一定权重加权平均后确定企业评估值。企业评估值减去实收资本后,剩余部分可认定为买股价。
有形无形资产法
股东入股的资产需要将有形资产(如家具电器、货物、房租、账面现金、股票债券等)和无形资产(如专利技术、资质证书等)分开计算,再合计后减去公司债务,得出公司净资产。有形资产需要折价计算,无形资产可以折算为现金。
市场比较法
选择与目标公司同一行业且适合比较的上市公司,以相同公司的股票价格和财务报告为依据,计算财务杠杆系数。此外,还可以选择与目标公司同一领域且适合被投资或并购的公司,以其交易定价为依据进行评估。
现金流折现法
以预计公司未来的利益资本成本和对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从而得出公司的价值。
财产法
根据公司的发展定位确定必须给付的财产,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数据信息评估。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也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估。需要注意的是,非货币财产如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必须进行评估作价,并且不能高估或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