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十万的招标需求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政府规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发布施行2000年5月1日)》,工程类预估合同金额超过200万,货物类预估合同金额超过100万的,必须进行招标。
另外,《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也明确指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如果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应该公开招投标。
公平公正公开
招标过程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保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在价格、技术参数、性能、售后等方面符合要求,避免利益冲突。
利益均衡
招标过程涉及多方利益,包括销售商、科室主任、院长等。通过招标,各方可以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做出选择,确保最终采购的产品或服务能够满足医院或工程项目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且设定了具体的金额标准。
综上所述,超过十万的招标需求主要是为了遵循政府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