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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数额以什么认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3:25:06    

盗窃数额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

一般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特殊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数额巨大

一般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特殊情形: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数额特别巨大

一般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特殊情形: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建议

在具体案件中,应当根据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数额标准来判断盗窃数额的大小。

对于跨地区盗窃案件,应当参照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来认定盗窃数额。

考虑特殊情形,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可能会对数额认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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