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在会计上通常被归类为 其他货币资金或 应收票据科目。具体归属如下:
其他货币资金:
银行本票是企业持有的、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之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银行本票应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银行本票也可以被看作是应收票据的一种,因为它是由商业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书面凭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因此银行本票也可以计入“应收票据”科目。
综合来看,银行本票既可以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也可以计入“应收票据”科目,具体归属应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选择合适的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