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缴税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种: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
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操作方式:扣缴义务人(通常是雇主)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会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在下月15日前将代扣代缴的税款上缴国家税务机关。
年度汇算清缴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工资薪金所得 - “五险一金” - 个税起征点)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操作方式: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收入和各项扣除情况,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预扣预缴的税款多缴或少缴,可以申请退税或补缴。
建议
及时查看工资单:了解每个月的工资总额及扣除项目(如“五险一金”等),以便准确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按时申报缴税:无论是预扣预缴还是年度汇算清缴,都应按时完成,确保依法纳税。
保留相关凭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保存好相关的收入证明和扣除凭证,以便向税务机关申报。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工资缴税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