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的职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村委会主任:
负责主持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实施村委会的各项政策和计划,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村委会的不同领域,如农业、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由村民选举产生。
村委会委员:
负责处理村民的日常事务,如调解纠纷、办理户口、土地管理等,由村民选举产生。
村党支部书记:
全面主持支部工作,领导和指导村级其它组织开展工作,依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提出村级班子任期目标。
村支部副书记: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负责各项具体事务。
村妇女主任:
负责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参与村委会的各项工作。
村计生专干:
负责计划生育等工作。
村会计:
负责村委会的财务管理,收取和支出村集体资金,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状况。
村民兵连长:
负责组织和管理民兵队伍,维护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
村调解委员会主任:
负责处理村民之间的纠纷,维护农村地区的社会和谐。
村治保主任:
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村组织委员:
负责村委会的组织工作。
村宣传委员:
负责村委会的宣传工作。
村纪检委员:
负责村委会的纪检工作。
村出纳:
负责村委会的财务出纳工作。
村务监督员:
负责监督村委会和村干部的工作。
大学生村官:
协助村委会工作,通常担任一定的行政或管理职务。
这些职务的设置旨在确保村委会能够有效地管理村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职位和职责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