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汇行为通常指的是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应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转移、转让、买卖、存放境外,或者将外汇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等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 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
3. 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的。
4. 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 明知用于逃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
6. 以其他方式逃汇的行为。
逃汇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逃汇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可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