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卡买药的使用方法如下:
持市民卡到医保定点药店买药
市民可以持市民卡到全市的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并直接刷卡结算。
使用市民卡金融功能
如果市民卡已激活金融功能,并预存了一定金额,可以通过市民卡APP中的“免密签约”功能,实现就医购药的小额免密支付。这样,在支持市民卡就医购药快捷支付的医疗机构或药店,刷市民卡或扫电子社保卡二维码付费时,自费费用可以选择市民卡“小额免密”扣费,实现“一次刷卡,两次结算”。
使用电子社保卡
通过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在药店购药,同样可以享受快捷支付服务,无需再选择其他支付方式支付自费费用。
保留相关凭证
在药店购买药物后,应妥善保留药物购买凭证和相关发票,以便后续进行报销。
办理报销手续
持购药发票、市民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报销金额通常会直接打入市民卡账户,市民可以在指定的ATM或银行柜台进行提现。
建议:
提前了解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的具体报销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确保市民卡金融功能已激活,并预存足够金额,以便在购药时能够使用快捷支付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