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产公证应该到 当地公证处进行办理。以下是具体的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遗产继承公证应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如果遗产是不动产,则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所需材料
-已故亲人的死亡证明。
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据等。
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
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
如果遗产为房屋,还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相应的身份材料。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立,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
建议您在办理遗产公证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证处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