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警告是一种 行政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但情节轻微的人员。它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比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处分要轻。
行政警告的主要特点包括:
轻微性:
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情况。
告诫性质:
通过正式告诫的方式,使违法者认识到应负的行政责任,并警惕其改正错误。
处分期限:
从发现错误之日起,半年以内给予处分,至迟不得超过两年。
记录档案:
处分决定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个人履历的一部分。
不影响职务:
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通常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但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受到限制,如一年内不得升职。
综上所述,行政警告是一种轻微的行政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但情节不严重的情况,旨在通过告诫和记录,促使违法者改正错误并防止其再次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