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困难家庭的补贴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生活困难补助 :每年给予3000—8000元。残疾子女补助
有残疾证的,每年补助2000元。
符合残疾子女补助条件第二种情况的,每年补助1000元。
央务助学补助
高中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
大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6000元。
重大疾病补助
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1—2万元。
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2—3万元。
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30万元以上的视情而定,最多不超过5万元。
对于职工家属患病的,补助标准减半。
失独家庭补助
职工失去独生子女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
职工本人为独生子女,且未成家、在岗位去世的,给予1万元补助。
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
对用人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社保补贴标准根据单位缴纳社保费确定。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面向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针对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低保户补贴
取暖救助:市区的三无对象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800元采暖补贴,一般对象给予550元补贴;三县的三无对象每户给予600元补贴,一般对象给予350元补贴。
大病医疗救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居民如果报销金额太高的,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报销一部分费用。
水电费补贴:每个月可以享受水费、电费补贴,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月只收基本收视费。
住房救助: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措施。
教育救助:低保家庭贫困应届大学生可以一次性享受2000元救助。
这些补贴措施旨在帮助困难家庭应对不同的生活挑战,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积极申请相关补贴,以获得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