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挂行为可能涉及以下几种违法行为: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外挂程序通过强行突破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护机制,获取系统的高级权限,从而对游戏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这种行为符合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构成要件特征。
侵犯著作权罪
如果外挂是通过复制游戏的核心代码、篡改游戏数据等方式,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为用户提供非法的游戏体验优势,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游戏市场的正常秩序,与侵犯著作权罪的特征更为契合。
非法经营罪
外挂属于非法出版物,制作销售外挂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以及《非法出版物解释》第11、15条规定,制作传播网络游戏外挂若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外挂属于非法出版物;二是制作传播外挂违反国家规定;三是制作传播外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销售外挂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
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外挂的使用修改游戏玩家和服务器之间传送的数据并且破解和使用服务器协议,直接违反了该办法的第六条第一项和第三项之规定。针对这种违法行为,该办法的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外挂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以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具体的法律责任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