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假未休的补偿期限,有以下规定:
可以追补3年:
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情况下,职工可以主张最后3年未休年休假的补偿。
补偿标准:
年休假未休的补偿标准是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具体为: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建议:
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年休假,确保职工享有应有的带薪休假权益。
职工在发现自己的年休假未休时,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