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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国际诈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4:13:02    

国际诈骗是指在国际贸易和航运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承诺为另一方当事人履行某项特定贸易、运输或金钱方面的义务,以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借机以非法手段谋取对方当事人的金钱、货物或船舶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诈骗形式:

信用证贸易类诈骗

利用中方对信用证贸易的信任,通过威胁本国开证行拒付或利用当地执法部门的漏洞来迫使中方同意降价或改成T/T付款。

进口商利用中国出口商对其法律环境不熟悉,通过向本国地方法院起诉中方信用证诈骗,以金额相对较小的保证保险债券为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止付令”),要求开证银行止付。

虚构交易,伪造单据,受益人伪造单据或提交没有真实基础交易的虚假单据,以获取信用证项下的银行付款。

倒签提单行为,即货物实际装船日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但仍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签发提单。

空头提单诈骗,即货物根本不存在或者货物的装船数量远远不足信用证规定的量,而诈骗者用假造的足量提单同其他单据一并交给银行议付。

利用“软条款”控制交易,这些条款可能导致受益人在整个交易中处于被动地位,从而威胁出口商的安全收汇。

T/T类诈骗

先给几笔小单给中国公司,并正常付款,骗得中方信任,其后突然给一笔大单,以资金短缺、交货期紧为由,要求货到付款,货到后就杳无音信。

进口货物到港后,进口商以质量有问题、规格不符等为由,拒绝向中方付款,并以此来压价,有的甚至要求先销售、后付款。

利用本国海关关于进口退货或转卖需征得进口商同意的规定,既不办理通关手续也不付款,更不同意中方退货或转卖,使货物长期滞港,以货物为砝码威胁中方降价处理。

以他人名义注册公司,并提前将公司名下和本人名下的财产(不动产)转移出去,或给银行,骗得货款后马上投入贸易作为流动资金,使得中方无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利用本地或在华设立的小海运公司或货代公司管理松懈的弱点,或与其勾结一起,诱其无单放货。

加工贸易类诈骗

外方往往签订“双重合同”,即一套是正常加工费的合同,一套是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时压低、虚报加工费的虚假合同。对于申报合同涉及的加工费外方正常付汇,对不足部分外方则通过地下钱庄或携带现金出境、借用雇用社会闲杂人员的名义或以公司职员个人名义,在个人用汇限度内电汇等非正常方式补齐。一旦资金紧张就拒付或拖欠上述的不足部分,此时中方由于涉嫌协助虚假报关,往往对此类欠款无法正常追索。

国际快递诈骗

收到来自自称某国际快递公司的邮件或微信,联系说有一个国际快递到了并要求支付相关的关税或到期处理费用。这类虚假国际快递和支付要求成为近年国际快递诈骗的主要形式。

其他诈骗形式

骗子会从你国家的大使馆打电话,以官方身份说你或你的家人在母国被确认有罪或其他手段,这些有组织的诈骗行为主要针对是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学生。

假装并谎报你的家人遇到了麻烦,并承诺如果你付钱给他们,就会解决问题。他们可能自称来自你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询问个人或财务信息,或要求与你面对面视频,以获取你的个人信息并窃取你的身份,然后开设金融账户,以你的名义购买物品或借入资金,使你承担财务责任。

这些诈骗手段不仅给受害者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因此,建议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使用安全付款方式、核实合同条款、选择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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