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
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安装的辅助器具费用,如假肢、矫形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
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时,发放的补助金。
具体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并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工伤程度、职工工资、当地政策等。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