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的转出流程如下:
知晓离职信息并提前联系档案接收单位
告知离职员工应提前联系档案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并在《档案转出登记簿》进行登记。
注意事项:
校招解约人员档案应在确认已解约后尽快退回其学校,无需等解约人员调档函调档。
转往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或单位(无档案接收权限)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府服务网在线申请调档函,并自行下载电子件。
若员工离职一个月后还未开具调档函,应及时催促离职员工,持续催促直到对方将调档函交到档案室。
整理档案并准备转递材料
在收到离职员工调档函后15天内,将其档案整理好,附档案材料转递单,装入机要信封后密封盖章。
注意事项:
确保要转出的档案材料完整、齐全,本单位合同、离职证明等材料齐全。
检查档案借出台账,看是否有档案材料借出未归还,未归还的联系借档人员归还档案。
所有档案材料需一批转出,不得分批。
寄递档案
带上密封好的档案、寄递证、机要件交寄单前往机要局寄递档案。
建议
提前规划: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转档材料,以确保转档过程顺畅。
及时沟通:离职员工应主动与档案接收单位沟通,确保调档函及时开具并送达档案室。
仔细检查:在寄递档案前,务必仔细检查所有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档案转递失败。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人事档案的顺利转出,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档案滞留或丢失。